很多情况下,人们都喜欢保持旧的习惯,不愿意去改变,哪怕是好的方面,也不愿意去适应。 这就是人的惰性思维。改变总是要付出代价的。但是,偶尔改变一下习惯,没准你会看到另一片蓝天。
作为从Windows平台转到Mac平台的屌丝一枚,最喜欢的就是尝试,最不怕的就是改变。使用Mac之前就听好些人说太不习惯了,太难用了,不过还是想要自己走进来尝试一下,不实践哪有发言权。
使用Mac时间不长,还不到2个月,有一些观念和想法,总想找个地方吐露出来。 刚开始确实很不习惯,就像之前说过的图片浏览功能。有一次,下了N张美女照片,想浏览浏览,双击打开,关闭,双击打开,关闭......,双击打开,关闭。心里那个着急啊,真是很悲剧,后来才知道空格就可以直接浏览。想想真是悲哀。
“从前有一个那么好的设备摆在我的面前,我不会用,直到现在才后悔莫及,如果上天再给我一个机会.........”。
1、快捷键模式
当然,快捷键模式说的Mac系统了,自己胡乱起的一个名字。以前在windows上,真的是很少用到快捷键。大部分情况下,都是喜欢用鼠标去寻找应用程序的设置或是启动应用程序。举个例子,复制了一段文字想保存下来怎么做?我的做法通常有下面几种方式
- 打开开始菜单,找到记事本程序,粘贴。不要以为这个过程很简单,据我了解,大部分小小白都找不到记事本在哪里? 在程序列表的windows附件文件夹里,要是windows8系统,点开开始菜单-右键-所有程序,才能找到记事本的。
- 熟悉使用的人,也许会像我这样把记事本放到任务栏上,,方便调用。
- 极客们,也许会更愿意win+R打开运行命令,输入notepad,直接打开。
我对上面这些保存文本的方式不做主观评论,因为使用习惯了,也就熟练了,就根本不在乎了。甚至会觉得在开始菜单里找记事本的速度也很快呀。(呵呵,以前很长一段时间,我就是这么干的)
在Mac系统上,想做上面的工作,你只需要shift+command+y,就ok了,直接保存在便签里面了,有时真的方便到你不敢相信这是真的。
最近刚刚把“Mac君”的《人生元编程》这本书看完,对我而言真是受益匪浅,不仅让我对Mac的操作方式有了一个新的认识,更是有时让我惊叹,还可以这样使用一款软件。其中,介绍最多的一款软件恐怕就是Alfred了,想尝试一下的童靴们,可以去App store 里面下载。
对于使用习惯问题的转变的困惑,我想引用Mac君书里的一句话:
有时你还是会遭遇一些特别轴的人,你说「Spotlight可以用多种方式快速定位文件」,他就会说「哪有那么方便,我根本不记得文件名、文件内容及其他任何特征,我只能从各种分类文件夹里寻找」,那你就去找呗,你不是我的学生,也不付给我咨询费费,也没赞助过 MacTalk,我有什么义务让你知道Spotlight的好处呢?
当然上面说的话有些气愤。我想说的是,有时你真的应该或是偶尔改变一下习惯,学习一下新的方式和思想,没准就会有很多意外的收获。想了解了解这款软件的使用,可以看一看Mac君的这篇文章:。
Mac系统上快捷键模式真是非常非常的好用,别说spotlight不好用,甚至有些人关闭之,我只能说真是可惜。刚刚写到一半,突然很想听just give me a reason 这首歌,于是command+空格,输入just,回车。itunes马上就开始播放了,甚至整个过程,双手都不需要离开键盘就完成了。
然后,说说这个截图过程,弹出上面列表后,alt/option+shift+a(当然不是QQ那个啊,只是我把快捷键改成了QQ习惯而已),松手后,图片自动保存在桌面了。设置如下:
然后选择图片,上传贴到这里。写到这里,真的不敢想象windows下的默认截图工具的使用方式。
上面讲得这些,都是快捷键操作模式,非常的便利,有的人可能会说:“这么多快捷键,记起来多复杂呀”,我觉得这只是习惯的问题。当然如果你愿意,你也可以去找截图软件-截图-保存。
2、App思想 vs File思想
这是我在Mac与Windows上使用习惯总结出来的两种思想。我的定义是:Mac上基本上是App为主导思想,而windows上是以File为主导思想。
在使用一段时间Mac后,不仅仅在使用习惯上有很大的差异,而且在思想上也有很大的差异。有时甚至把自己给弄迷糊了,因为经常是用半天windows8,用半天Mac OS 10.8,就拿办公软件来说,在windows系统上,不知道有多少人和我一样,想写点东西,首先右键新建word文档,然后双击那个文档,开始编写;而在Mac上,你根本找不到新建文件的选项,在Mac里,想写文档,首先想的是打开这个App程序,然后建个空白页,编写,最后选择保存在哪里。
有时我也在想,其实在windows上,你明明可以先打开word程序,再新建文档,然而为什么好些人都是要新建文档,再编写文字呢。虽然两个过程其实差不多。也许在很长时间里用windows系统,养成了这个习惯,才让我在Mac系统里很长时间的不适应。
我把这种差别总结为App思想和File思想,在Mac里,都是以App程序为主导的,要写文档,先想好用什么软件,是用word,便签,iA writer...想好软件了,打开这个App,开始工作;而在Windows里,想些文档了,先想好保存在哪里,右键-新建,双击打开,开始工作。这就是两种系统根本思想的问题,Mac系统里把软件全部摆在那里,点开launchpad,就可以看到所有的程序,用哪个就点那个,App的思想占主导地位;而在windows里,所有程序都跟文件一样,具有目录结构,找到exe文件启动程序,或是建个快捷方式方便启动,File思想占主导地位。
在设计操作系统的时候,就已经算是定型了,也不能评论哪个方式好那种方式不好。东西是死的,但是人是活的,你也可以在windows里把程序快捷方式摆成一排。就像现在,我总是会把word程序放到任务栏上,点开word,写完了再保存到目录,就如在Mac上的习惯一样。
总结:东西是这么设计的,我不一定要这么用。根据自己的习惯,觉得那种方法好用、舒服、使人愉悦就采取哪种方式,当然,偶尔也要改变一下思想与习惯,因为当一种旧的习惯久了,容易“生锈”。